各教職工: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穩定工作,做好校園車輛管理,根據學校關于校園安全管理相關規定,自11月12日起,學校將加大車輛、人員出入校門管理力度,特作以下通知:
1、教職工車輛已發放通行證的,需將通行證放在前擋風玻璃顯眼處,便于門衛管理人員指揮車輛進入;
2、還未領取車輛通行證的教職工及家屬,請攜帶車輛行駛證、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材料到辦公樓121室領取;
3、凡進入校內車輛沒有通行證的,一律停車登記辦理臨時出入證后方可入內;
4、各種車輛在校內必須靠道路右側行駛,禁止逆行;
5、車輛轉彎時應提前減速并示意,禁止突然轉彎;
6、機動車在院內行駛時禁止鳴笛,車速不得超過20公里/小時;
7、各種車輛必須按劃定位置停放,不得亂停亂放。
保 衛 處
201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