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學校《關于印發〈單位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淄師黨字〔2011〕51號)(附件1)、《教職工學年度考核暫行辦法(試行)的通知》(淄師政字〔2005〕97號)(附件2)等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經研究,近期將開展2011-2012學年度第二學期單位考核和教職工考核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單位考核
(一)考核準備階段(6月15日—20日)
各單位要結合學校工作要點,客觀總結本學期的工作實績,填寫《單位學期工作總結報告表》(見附件3),經單位班子集體討論通過,主要負責人、分管校領導簽字確認(其中,各院系由掛包校領導簽字確認),報考核辦備案,并于6月20日前在本單位網站上公示。同時,各單位要結合量化考評指標體系主要觀測點,按照相關職能部門要求,對有關材料進行整理建檔備查。
各考核牽頭單位要結合各自考核任務和工作實際,確定本學期的單位量化考評辦法和標準,選派相關人員組成項目考核組,牽頭組織各自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實施階段(6月21日—27日)
各考核牽頭單位自主進行量化考評,根據單位量化考評辦法,突出過程性考核和目標性考核,以平時掌握的基礎數據和成果統計為依據,對照各單位的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確定各單位的考核成績。考核時,要統籌處理好學期考核與期末其它工作的關系,避免重復考核。確因工作需要,可到有關單位進行實地考察。量化考評結束后,各考核牽頭單位填寫《單位學期考核情況鑒定表》(見附件4),于6月27日前交考核辦(組織人事處干部科207室)。
由學校考核辦組織實施民主測評和學校領導班子評價,民主測評的范圍為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時間另行通知。
(三)考核匯總階段(6月28日—29日)
由學校考核辦整理匯總各考核牽頭單位的考核成績,初步確定此次單位考核的結果,報學校黨委研究后,在全校范圍內公示,并向各單位反饋。單位考核按學期進行,本次學期考核成績占本年度單位考核總成績的50%。
二、教職工考核
(一)根據工作需要,自今年起,教職工考核由學年度考核改為年度考核,今年的年度考核等次要綜合本年度兩個學期的考核成績,到明年初確定。
(二)除中層正、副職和主持單位工作的科級干部外,其他教職工(含編外人員均參加本學期教職工考核。學期考核一般按工作總結(指本學期)、民主評議(占30%,表格見附件5)、量化考評(占70%)、匯總分值、審定公示等程序進行,由各單位按程序自主實施。考核結束后,填寫《2011-2012學年度第二學期教職工考核分值匯總表》(附件6),并于6月29日前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三、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認真準備。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本次考核工作,認真做好學期考核的各項工作。在單位考核過程中形成的建議意見,可隨時與組織人事處干部科聯系。
(二)嚴格程序,加強監督。考核中,要嚴格把握重點環節,不得簡化程序。學校組織人事、紀檢部門負責受理考核工作中的檢舉、申訴等,并及時予以復查、核實。
(三)嚴肅紀律,嚴格保密。要嚴肅工作紀律,認真履行職責,堅決防止和嚴肅查處跑風漏氣、拉幫結派、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和違紀行為。要正確對待考核,如實匯報工作和思想,客觀反映有關問題。
附件:
1. 單位考核辦法(試行)
2. 教職工學年度考核暫行辦法(試行)
3.單位學期工作總結報告表
4.單位學期考核情況鑒定表
5. 2011-2012學年度第二學期教職工民主評議表
6.2011-2012學年度第二學期教職工考核分值匯總表
201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