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于學術檢索問題
今年進一步調整和完善學術查新機制,將學術查新改為學術檢索。
1、在原來檢索學術文章的“密切相關文章數量”和“相關文章數量”的基礎上,增加“內容重合率”這一檢索指標。
2、指定青島科技大學、山東科技大學、山東師范大學、山東建筑大學、山東中醫藥大學、青島大學、青島農業大學、山東農業大學、煙臺大學、魯東大學、山東理工大學等 11所高校圖書館作為學術檢索機構,統一承擔全省高校職稱申報論文著作的學術檢索工作。
3、進行學術檢索由各學校人事處統一組織,檢索機構不受理個人申請。學校人事處和檢索機構要嚴格審核申報人提交的電子版論文著作的題目、期刊卷標、期號、ISSN碼、CN碼或著作ISBN碼、以及關鍵詞、摘要等信息,凡與原刊不符的,檢索機構均予以拒檢并扣留其檢索表,提交高評委辦事機構。對在學術檢索中弄虛作假的申報人,將在山東教育人事管理網站上予以通報。
4、申報人的學術檢索表當年有效。如當年沒有通過評審,第二年再次參評仍使用上年檢索過的文章的,需要重新進行學術檢索。
5、校內所有申報高級職稱人員,其提交的論文、著作均須進行學術檢索。材料申報除按相關系列相應評委會辦事機構要求外,還要同時提交學術檢索表。
二、關于當年取得博士學位人員申報教授、副教授問題
1、根據《高等學校教師職務試行條例》規定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的要求,對獲得博士學位的人員,當年可定講師;承擔講師職務工作滿兩年,才能正常晉升副教授職務或破格晉升教授職務。
2、停止執行博士當年可晉升副教授職務、或破格晉升教授職務規定。
3、對學校從海內外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其職稱評審仍執行我省引進人才相關政策。
三、關于按破格條件掌握晉升副教授人員的年齡規定問題
1、原規定,“對年齡不滿40歲、未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晉升副教授,評審時均按破格條件掌握”。自今年起,取消年齡規定,即晉升副教授人員,均須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否則評審中均按破格條件掌握。
2、對晉升教授人員,其博士學位要求仍限不滿40歲人員,達不到要求的,評審時按破格條件掌握。
四、關于外語和計算機要求問題
1、今年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各語種、類別、級別的成績,全國通用標準為60分,我省使用標準執行全國通用標準;符合放寬外語成績要求條件的,其外語成績要求可放寬至50分,當年可申報副高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2、達到全國通用標準的,外語考試成績有效期至評審通過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為止;職稱外語放寬成績審核表當年有效;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免試審核表3年內有效。
3、考試成績證書原件丟失的,必須到省人事考試中心辦理補發證書或開具證明。
4、職稱外語和計算機必須符合省里職稱文件有關要求。不符合要求的,高評委辦事機構一律拒收。
五、關于兼職審批問題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專業技術崗位上兼職,須按《關于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兼職審批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發[2008]71號)有關規定,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履行審批手續。副廳級以上領導干部在專業技術崗位上兼職,須報省委組織部審批;市管干部須報市委組織部審批;學校管理的中層干部,由學校或學校主管部門審批。
2、上述人員申報職稱均需提交《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兼職審批表》。
3、學校處及以下干部在專業技術崗位上兼職須具備以下兩個條件:一是近一年來至少講授一門36學時以上(即周二學時)的系統課程,二是教學工作量須達到本學科專業一線教師的一半以上。
六、關于管理崗位人員交流聘用到專業技術崗位的職稱評審問題
1、管理崗位人員交流聘用到專業技術崗位的范圍指:從非企事業單位交流或聘用到學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人員和原在學校從事管理工作、后來交流聘用到教育教學崗位上的工作人員。
2、以上人員,在教育教學崗位工作一年以上,經考核符合相應的職稱申報要求(包括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可以直接申報相應系列、相應級別的職稱;申報教師職稱,還須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七、關于轉系列評審問題
1、專業技術人員崗位發生變化的,須在現崗位工作一年以上且考核合格方能申報評審現崗位同級別職務資格。
2、轉評人員的外語和計算機按擬轉系列相應級別職稱的外語和計算機要求執行。
3、轉系列評審取得同級任職資格后,再晉升高一級職稱時,前后兩個崗位的任職時間可以合并計算為任職年限,其間取得的教學、科研業績也可以一并作為晉升評審依據。
八、關于工程系列評審專業限制問題
1、按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要求,從事計算機管理與技術等計算機應用技術與軟件開發等方面專業人員,其職稱須通過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
2、高校工程技術高評委辦事機構自今年起,不再受理從事計算機相關專業人員的職稱申報。
九、關于材料審核和報送問題
自今年起,明晰材料收審權責,根據責權對稱的原則,對申報材料的收審進行簡化和分責。
1、參評人員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崗培證書等,由學校審核,并由學校人事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加蓋學校人事處公章后,只提交復印件。
2、參評人員的科研、教改項目和獲獎等佐證材料的證書、證明材料等,同時提交原件和復印件,高評委辦事機構審核后退回原件。
3、參評人員的主要代表性成果,須同時提交學術檢索機構出具的檢索表、檢索打印件和成果原件,高評委辦事機構審核后退回原件(著作不退)。
4、以上各種證書、證件、證明材料復印件和主要學術成果檢索表及論文打印件均須裝訂成一冊上報。
5、學校人事部門要嚴格把關,仔細甄別,對上報材料初審負責。對審核不嚴造成不良后果的,我廳將對有關學校及相關責任人通報批評。
十、關于表格填寫問題
改進材料填報要求,減化申報信息。
1、新增“從事專業及研究方向”欄目,申報人提交的代表性學術成果應與其填報的研究方向一致。研究方向須據實填寫,主要代表性學術成果仍限填3件。
2、科研、教改獲獎屬于學術成果的延伸,與承擔的科研、教改項目等只作為佐證材料。其中,任現職以來承擔的科研項目、獲得科技獎勵及取得國家發明專利情況,限填3項;承擔的教學教改項目、獲得教學獎勵及取得其他綜合獎勵情況,限填3項。
科研、教改項目及獲獎限報校級以上(不含校級)。
3、綜合獎勵要體現綜合性、權威性,只限填寫縣(市、區)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獎項,人社部門與有關職能部門聯合表彰的獎項,以及學校表彰的優秀教師或優秀教育工作者。
十一、關于公示問題
學校須將申報人呈報的所有材料,包括學術檢索情況等,在全校范圍內進行公示,廣泛接受全體教職工的監督。省教育廳將把所有申報人員的有關申報信息在山東教育人事管理網站上公布,加大公示力度。
十二、關于工作日程安排問題
初步擬定集中40天時間完成今年評審任務。10月下旬開始集中收審評審材料;11月初安排破格晉升人員同行專家鑒定,并組織相關中評會議;11月中下旬組織高評委會議;11月底前完成所有工作。具體收審材料時間,將在山東教育人事管理網站上公布。
注:加黑部分為今年新增或變化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