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單位:
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為做好辦理職稱外語考試免試及放寬外語成績審批手續的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辦理范圍
符合職稱外語考試免試及放寬外語成績的人員。包括:
(一)經證明具有較高外語能力的下列人員可不參加職稱外語考試:
1. 取得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碩士以上學位的海外留學回國人員。
2. 通過國家組織的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或全國出國培訓備選人員外語考試,在國外執行訪問學者或出國培訓任務一年以上的人員。
3. 申報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時職稱外語考試成績達到國家通用標準或取得合格證書,申報正高級需再次參加同一級別考試的人員。
4. 獨立出版過外文專著、譯著的人員。
5. 取得博士學位的人員。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不參加職稱外語考試:
1. 入選“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享受國務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國家或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2. 任現職以來,獲得省級以上科學技術獎、教學成果獎、社會科學成果獎三等獎以上獎勵項目,至少一項的主要完成人,或者獲二項以上國家專利(其中至少一項發明專利)的獨立完成人或首位完成人員。
3. 從事具有中國特色、民族傳統的臨床中醫藥(限醫師、藥師專業)、民族醫藥(限醫師、藥師專業)和工藝美術、古籍整理、歷史時期考古等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4. 取得外語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并從事外語專業工作,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有第二外語要求的人員。
5. 申報各系列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人員。
6. 援藏、援疆或受政府派遣駐境外工作一年以上,在援助或境外工作期間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人員。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放寬外語成績要求:
1. 在鄉鎮以下基層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申報副高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人員。
2. 在設區的市以下單位,連續在野外從事農業、林業、水利、采礦、測繪、勘探、鐵路施工、公路施工等專業技術工作15年以上申報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連續在野外工作10年以上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人員。
3. 年滿50周歲,且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5年以上申報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0年以上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人員。
二、辦理程序
(一)本人申請:符合不參加職稱外語考試條件或放寬外語成績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擬在2011年申報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填寫《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免于職稱外語考試審核表》(見附件1)或《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放寬外語成績要求審核表》(見附件2),并提交辦理范圍中所符合條件的證明材料原件。
(二)資格審核:各單位根據辦理手續的范圍及條件要求,對申請人的資格進行初審,于9月8日(周四)上午11:00前將申請人的材料匯總后報組織人事處207室。
(三)公示上報:組織人事處對相關符合資格人員進行公示無異議后,將其材料報送上級主管部門進行審批確認。
三、其他事項
(一)為使教職工對現行職稱外語政策及成績使用規定有更準確的把握,請認真查閱《〈關于完善職稱外語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及幾個具體問題的解釋》等文件(見附件3)。
(二)本次辦理的職稱外語考試免試及放寬外語成績審批手續3年有效,由學校統一到市主管部門辦理。
(三)辦理職稱外語考試免試及放寬外語成績審批手續,政策性強,關系教職工的切身利益,請各單位委派專人負責此項工作,逾期視為放棄。
附件:
1. 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免于職稱外語考試審核表
2.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放寬外語成績要求審核表
3.山東省海外留學回國等部分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免于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審核表
4.《關于完善職稱外語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及幾個具體問題的解釋
組織人事處
2011年9月5日